行包托运须知
发布时间:2024-07-20 14:53:09 点击次数:33
小件寄存
旅客寄存小件物品必须包装完好,分清件数,不得多件捆扎。以单件每10千克为计费单位,不足10千克的尾数按10千克计算寄存费。危险物品、鲜活物品、机密文件、有价证券、贵重物品等不能寄存。
行包托运
1、旅客随身携带乘车的物品,每一张全票(含革命伤残军人优待票)可免费10千克,每一张儿童票可免费5千克;体积不能超过0.02立方米,长度不得超过1.8米,并以能放置本人座位下或者行李架(箱)内为限。超过规定时,其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,轻泡物品按体积每0.003立方米折合1千克的折算标准确定计费重量;占用座位时,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。
2、机密文件、贵重商品、易碎品、精密仪器、有价证券、电视机等物品均不能做行包托运,由旅客自行携带看管,超过免费携带限重,限体积的须办理行包手续。如占用座位,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客票,对座位有磨损的,由旅客自备垫物。